- 索 引 號:QZ07109-0101-2025-00054
- 備注/文號:南民規(guī)〔2025〕2號
- 發(fā)布機構(gòu):南安市民政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4-08
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黨政綜合辦公室:
為切實幫助低保家庭解決住房困難,根據(jù)《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2025年為民辦實事項目的通知》(南委〔2024〕67號)和《中共南安市委辦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2025年市委 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建立分解抓落實責任制的通知》(南委辦〔2025〕1號)精神,我市2025年共確定扶持10戶低保家庭建設安居房,并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。為確保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實事項目順利推進、如期完成,現(xiàn)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低保安居房建設任務與標準
(一)目標任務:2025年為10戶居住在危房的農(nóng)村低保戶、特困人員建設安居房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要根據(jù)當?shù)厣鐣?jīng)濟發(fā)展狀況和低保家庭的實際情況,認真籌劃實施,使住房困難的低保家庭在全社會的幫助下過上安居的生活。
(二)建設標準:圍繞改善和提高低保家庭的居住條件,從安全、舒適、方便的角度出發(fā),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應符合村莊規(guī)劃要求,充分利用原有舊宅基地或閑置地,由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、村(居)委會負責協(xié)調(diào)解決。用地面積按照自然資源部門有關規(guī)定核定,房屋應為框架結(jié)構(gòu),符合抗震標準,具備基本衛(wèi)生設施條件。
二、低保安居房建設對象的條件和確認
(一)受助條件:安居房建設的對象應是目前居住在危房的城鄉(xiāng)低保家庭。
(二)受助確認:由低保家庭戶主向村(居)委會提出申請,并填寫《南安市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申請表》,村(居)委會簽署意見后,連同身份證、戶口本復印件一起上報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,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對村(居)委會上報的受助對象進行實地核查,由經(jīng)辦人員拍攝受助對象現(xiàn)有住房的全貌彩照并附簡要核查說明。市民政局根據(jù)今年的摸底數(shù)量和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上報的情況進行實地察看審核后確定具體的受助對象,并將名單交由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和村(居)委會辦理有關手續(xù),村(居)委會應當協(xié)助受助的低保戶組織施工建設。
三、低保安居房建設資金安排
(一)資金來源。全市10戶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項目所需資金由本級財政補助,每戶補助6萬元。
(二)補助方式。低保家庭安居工程資金用于補助城鄉(xiāng)低保家庭、特困人員解決住房實際問題,不足部分由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、村(居)委會協(xié)調(diào)幫助受助對象通過申請其他政府幫扶項目、協(xié)調(diào)親友幫助等多種形式合力解決。政府幫扶資金不得超過建筑總成本。
(三)資金撥付。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補助資金按工程進度撥付。市民政局將補助資金按確定的對象下?lián)艿接嘘P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專戶,再由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負責撥付到村(居)委會,或直接撥付給受助對象。
四、低保安居房建設時間安排
(一)2025年2月至4月:在調(diào)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居住在危房的低保家庭進行核實,確定受助對象。
(二)2025年5月至6月:財政補助資金籌集到位,辦理好土地及基建等手續(xù),進行房屋建設方案設計,完成基建前期準備工作。6月初全面動工。
(三)2025年12月底:全面完成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,并組織檢查驗收,2026年新年春節(jié)前遷入新居。
五、工作要求
全市10戶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作為市委、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,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,做好跟蹤協(xié)調(diào)服務,著力推進項目建設,確保順利完成年度目標任務。
(一)要認真做好項目申報的審核把關工作,優(yōu)先報送條件成熟的項目,做到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確保補助資金專款專用。
(二)要主動協(xié)調(diào)自然資源、住建、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,對低保家庭安居工程的審批要特事特辦,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主動服務,及早落實用地建設相關手續(xù)。村(居)委會要落實跟蹤好安居房的施工和工程進度,做好相關工作,嚴把質(zhì)量關。
(三)要加強領導,精心組織,落實責任,指定專人具體負責。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跟蹤、督促,從6月起,建立每月25日前上報項目進度情況的月報制度,保證建設任務按時序進度順利推進、如期完成。
(四)要規(guī)范為民辦實事項目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建檔造冊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要在2026年春節(jié)前向市民政局報送受助對象領取經(jīng)費簽收復印件。
附件:南安市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設申請表
南安市民政局
2025年4月8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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